关于“浙丽保”制度运行首年期限
2021年3月31日前参保,不设待遇等待期。自2021年4月1日之后参保将会有为期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。举个例子: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张和小李,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和4月1日参加“浙丽保”并成功缴费,小张的“浙丽保”待遇次日生效,小李则需要等待6个月。关于“浙丽保”待遇等待期
未在制度运行首年规定期限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,需在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。
举个例子: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李在2021年4月2日参加了“浙丽保”并成功缴费,那在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,即10月2日方能享受“浙丽保”待遇。
关于“浙丽保”参保中断待遇享受
连续参保”浙丽保“人员按规定享受待遇,参保中断后续保的,自参保缴费期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。
举个例子: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小王,2020年底参保“浙丽保”,但未在2021年规定参保缴费期内缴费,造成参保中断,重新缴费后,需等待6个月待遇才能生效。